解析:
1.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共同决定并执行的一种措施。
2.刑事拘留,顾名思义,即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权力机构,在处理其直接受理的案件时,若在侦查阶段遇见法定的紧急状况,可对现行犯罪者或有重大嫌疑之人实施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拘押之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对其进行审讯。如在审讯过程中发现不应继续拘留的情形,则须立即将其释放,同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