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以下三个区别:
首先,犯罪故意所包含的具体认知以及其形成时间段各不相同。侵占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是非通过暴力手段非法取得并控制了原先持有的他人财产,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实际持有他人财产之后方能产生。相较之下,盗窃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控制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他人财产,并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实际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之前就已经形成。
其次,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来看,两者亦有所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能是秘密进行的,也有可能是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
然而,盗窃罪的手段却只能采取秘密的方式进行。
最后,从犯罪对象的角度来看,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已经合法持有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尚未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因此,我们认为,犯罪对象这一要素在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