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项规定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应确保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有所中断或延误。
同时,若侦查机关发现嫌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时,务必及时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时,需立即向涉案者本人及各相关部门发出明确通知。据上述法律条文可知,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最长时间为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