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经勒索得手的钱财,其处理方式既可以将其归还给受害者本人,亦可先行交予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在适当的时候向受害人进行返还。而敲诈勒索罪则是指犯罪分子以不合法的占有作为自身的犯罪目的,采用威吓或引诱等手段,强制性地从他人那里索取公共财物或者私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