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被指控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以独立适用方式执行附加刑的案件;
(2)被指控人可能被判处罚金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3)对于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2.而缓刑则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被告人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3)被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