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机构与审核过程,一般而言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共同负责的。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出相关申请。随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申请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只有当申请符合所有条件时,才能够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