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罚金应当在判决书中所载明的限期之内完成缴纳。倘若在特定时间内因无足够的资金而无法支付罚款,那么法院将会对个人或者法人等相关当事人进行深入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性质的资产能够供其履行债务之用。若经证实现阶段确实没有此类财产可供执行,则可以暂时予以延迟缴纳。
然而,无论何时,当法院经调查后发现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均有权随时采取措施进行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