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所针对的客体为享有合法人身权利的所有自然人;
其次,其客观方面主要体现为非法地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的行为;
再者,该犯罪的行为人既可以是担任公职的国家公务人员,也可以是非公职的普通公民;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此类行为通常出于故意心态,并且将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作为唯一的犯罪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