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答案毫无疑问是否定的。如果本案件被确认为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简称帮信罪),那么这无疑属于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因此其无法免于起诉,只是在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减轻对被告人的量刑罢了。
2.关于“退赃不退罪”的说法,这种观点其实并不准确。在司法实践当中,确实会存在司法机关在判决时会依据被告人是否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而选择予以从轻处理的情况。
然而,对于具体的从轻幅度,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轻的比例可能为1%,也可能高达29%,具体的裁量权完全取决于司法机关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