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凡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若在收买过程中,强行与该妇女发生性关系,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处罚。
然而,如果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后,并未对被买儿童实施任何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工作的话,那么可以考虑给予从轻处罚。
同时,如果能够按照被买妇女的个人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