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的案件,通常情况下会首先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立案侦查。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公安机关所行使侦查权的职权范围之内。在法律术语中,立案这个概念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机构,对公民个人或者机关团体提交的举报、控告、自首材料,以及自诉人提出的起诉状进行审查之后,根据各自职责和法定权限,决定是否将此事件作为刑事案子或民事诉讼的案件,并展开后续的调查或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