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足额保证金,同时须签署保证书,承诺其不会逃避调查或妨碍侦查工作,且应随叫随到,以确保其人身安全及社会安宁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此项措施主要适用于罪行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加以适当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该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