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证据不足以证实其罪行,仍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通常来说,公安机关应对拘留之人在拘留期限内,最晚不超过24小时内进行审讯。
3、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实施拘留的情况,应及时将嫌疑人释放并发放适当的释放证明文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如若遇到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只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才有权先行拘留:
(一)正在筹备犯罪行为、实际执行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刻被察觉到的;
(二)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控其为罪犯的;
(三)在其身边或住所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的;
(五)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六)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
(七)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