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所扣留车辆何时能够归还原车主一事,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在司法机关宣布撤案或暂停侦查工作之后,取保候审扣押之车辆确认并非涉及本案之重要证物,则应当立即予以原车主返还;
2、但若其被认定为与案件相关的证物,则将依法予以保留,不予归还。
同时,也需要明确意识到,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首先由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批准的回复;
3、最后,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此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对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