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累加判定,对于审判前发生的所有敲诈勒索金额均须予以累计计算。无论敲诈次数如何,总计敲诈勒索的金钱数目必须与之相配进行累积,进而作为确定最终判决标准的参考因素。同样,对于其他涉及财产性质犯罪的案例,也应当遵循这样的准则。敲诈勒索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法律理论的角度出发,其“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应当参照盗窃、贩毒等犯罪行为进行累计定罪量刑。各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范围内,研究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将相关结果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