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他人行贿数额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若动机是出于正当合法的利益,那么将无法被界定为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此举是为了谋求不道义、非法的好处,考虑到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刑法明文规定的底限,即最低三万元人民币这一数字,因此同样不能归类于犯罪之列,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对其施以刑事制裁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