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有权离开其所在地的城市,然而这需要得到公安机关的审批同意。若被准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之前擅自离境,原先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额没收。取保候审是指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暂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应当逮捕的罪犯,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员,均可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