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事件发生之后,当事双方均有权依据互相之间所达成的仲裁协议,针对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向事先明确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该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为双方提供了解决纷争的途径和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