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取保候审之后,负责该案件的公安机构需遵循以下程序来完成撤案流程:
首先由公安机关上报至其上级领导进行详细的审理和批准;
其次需要撰写并提交撤销案件的书面报告;
第三步是针对已经被决定要撤销的案件,针对性地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第四步是为已决定撤销的案件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并将其送交检察机关;
最后一步则是正式撤销该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