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所需的必要材料,以下为详细说明:
1.必备文件——《取保候审申请书》;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文件——若系基于刑事拘留或逮捕通知进行申请,则需要出示相应通知书;
3.特殊人员申请需额外准备文件——当由家属代为申请时,须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和嫌疑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由律师代理申请,则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特定情形下的补充文件——若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则需提交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针对特殊人群的附加文件——若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则需提交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同时还应附上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所有申请材料完备之后,可直接向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机关提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