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绑架罪,乃针对财物勒索或是其他非法需求之目的,利用被绑架者的直系血亲或关系密切之人对于被绑架者人身安全所怀有的担忧,采用暴力手段、胁迫形式乃至麻醉效果等方式实施劫持或是掌控他人的行为。若犯罪嫌疑人为实施犯罪而预先策划、筹备工具以及创造条件,则可能构成犯罪预备。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在涉及到绑架罪预备的情况下,可参照已完成的犯罪行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于犯有绑架罪的罪犯,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导致被害者死亡或杀害被绑架者,则将面临死刑判决及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