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正确理解和认定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关于该罪名所涉及的犯罪客体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其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团体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本罪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了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并且达到数额较大这一程度的行为。
再次,对于本罪的犯罪主体而言,需要注意的是,其属于一种特殊主体,即主要指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最后,就犯罪主观方面来说,本罪名必须是由犯罪嫌疑人直接故意构成,同时还需具备试图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有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