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所有涉及到强制猥亵的事件,其本质上皆为公共检控方主导的诉讼程序,这便符合了所谓“强制猥亵罪”的定义——即行为人为寻求性刺激或满足个人欲望,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对他人做出不当举止,如触摸、亲吻或暴露私密部位等等,侵犯了他人尊严和权利。此类严重犯罪行为需要依照刑事法律进行处理,卽由国家治安行政部门负责立案调查,随后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