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合乎规定的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同时也必须以相关法律为标准参照物,根据罪犯所犯下的具体犯罪事实的严重性、性质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从而最终决定其应当承担的相应的刑罚制裁。
2.在进行量刑审判时,既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也要深入研究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力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从而达到有效惩罚犯罪并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双重目的。
3.在量刑过程中,我们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宽大处理,而在必要的时候则采取严厉措施,宽严相济,使处罚与其所犯之罪相称,以确保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进行量刑时,我们首先需要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结合定量分析,然后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以及宣告刑。
4.在量刑过程中,我们需要客观、全面地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治安形势的变化,以确保刑法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于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内发生的、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保持基本平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