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涉及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速情节严重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一旦被认定为犯罪,将面临着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6个月,且并罚时最长不超过1年的刑罚。
此外,在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正式的定罪量刑判决之前,若已经被司法机关进行了先行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都可以折算成相应的刑期。
关于拘役这一刑罚方式,它是由公安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执行的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改造的刑事处罚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拘役的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