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案金额达到四年量刑标准的盗窃案件,能够获得的最轻刑罚减免程度取决于具体的案情细节。在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可获准减去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左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以下几个限定条件:
首先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不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其次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最后是由人民法院依据特定情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而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