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律师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案情及当事人要求,具体分为重大复杂以及一般案件两项。
其中:
1.重大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即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变更)收费范围为每件800元至最高10000元人民币不等;
2.涉及到财产权益变动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基础服务费用为每件1000元至最高2000元人民币。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需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5%至6%;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4%至5%;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金额达到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2%至3%;而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10000001元时,收费比率则降至0.5%至1%。
此外,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无论是否涉及财产关系,其收费标准均为每件1500元至最高12000元人民币不等;而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至于审判阶段的案件,无论是否涉及财产关系,其收费标准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收费标准为每件2500元至最高20000元人民币不等;
2.作为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至最高15000元人民币不等;
3.如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