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中,应急性的取保候审仅为公安部门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司法措施,而非代表其能够豁免刑事责任。所谓取保候审,乃侦查机构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交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并就此向其发放保证书,以确保其不再逃避或干扰司法调查工作,同时承诺随时听候传唤和应询的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