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是否认罪认罚这个问题上,对于申请取保候审这一行为的解读并非绝对的。
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
首先,如果被认定为有罪,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则需要嫌疑人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才能得到批准;
其次,如果被判定为无罪,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而若不满足相关条件,则必须尽快将其释放。关于取保候审,是指由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施加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即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向公安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工作或者干扰调查进程,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