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寻衅滋事这个犯罪行为,如果主导人或者主谋恰好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是否能够对他们实施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必须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全方位、深度挖掘的深入解析。首要的条件就是,如果涉案的这位未成年人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十六岁,那么虽然他有可能是主要的犯罪者,但是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我们并不能够对他进行刑事追责。
其次,如果这位未成年人已经年满了十六周岁,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必须要对他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刑事追究,然而在量刑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给予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