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针对诈骗案件的投诉和自首行为,由公安机构、法院或检察院依据其管辖权对相关材料进行迅速而严格的审核,一旦确认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即刻予以立案处理。若控诉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通常情况下,从报案到立案的整个过程不应超过七个自然日。
2、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在收到与涉嫌经济犯罪相关的举报、控告、自动投案等信息之后,必须立即展开严格的审查工作,并在七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线索,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如涉及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跨区域的线索,则需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进一步批准,立案审查期限方可再次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