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了二十四个小时的刑事拘留后,便可着手办理取保候审事宜。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条件,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家属均有权提出该申请。经审核批准通过后,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者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