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明确界定为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基于其职责权限,以各种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私自收取他人财物,从而满足自己的私人欲望,且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违法犯罪行为。若此类行为由国有企业的员工或国有企业委派至非国有企业中执行公务的人员所实施,那么他们将被判定为犯有受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