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诈骗案的被告人可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但对应满足以下各项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对其适用独立的附加刑;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性;
第三,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性;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