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嫌提供行贿罪的人士如若选择自首,相关法律制度将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参照已设定的法定量刑标准,从而给予适当的减轻甚至从轻制裁。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司法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坦白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对于那些选择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会给予他们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此外,行贿者在被追究责任之前主动承认并交代其行贿行为的,也可获得相应的减轻处罚乃至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这是专门为行贿者自首而设立的特殊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