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拘留长达五个月者,无疑是涉及到了严重的刑事案情,在此期间,需要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被告是否可能最终面临刑事指控。这其中包括了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
然而,若在刑事拘留之后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并未实施应受指控的罪行或者在已被指控之后宣示无罪,此时便可以认定其并非罪犯。但是,如果经过深入调查和证据确凿,证实被告人确实触犯了法律,那么在法院作出判决并且判决生效之后,便可根据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来确定其罪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