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犯下危险驾驶罪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将会被判处1个月以上、但不超过6个月的拘役刑期。如果罪犯所犯的罪行不止一项,则其总刑期将不能超过1年。
2.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存在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者;或者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或者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又或者是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各种情形。
3.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已经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然而,在实际案例中,主要涉及到的犯罪主体还是机动车驾驶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