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限问题,它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结案期限。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时间跨度仅有十二个月。一旦出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2、此外,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在其取保候审期间内,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