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帮信犯罪行为,若涉案金额已超过支付结算累计达20万人民币,并伴有非法所得超1万元人民币之情形,将视为符合帮信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可以断定该行为构成了帮信犯罪。
根据一般的法律程序,此类罪犯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处以罚金的惩罚。但是,具体的判决时间仍需由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在量刑方面,有多种因素需要考虑,例如:
1.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人民币;
2.通过投放广告等形式,累积资金超过5万人民币;
3.涉嫌违法所得超过1万人民币;
4.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信服务;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到帮信犯罪中;
6.被帮信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5张(个);
8.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20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