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并非重大嫌疑分子,例如流窜犯、惯犯或者团伙成员等,针对此类情况,若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公安机关关于取保候审方面的具体规定,通常在大约十至十四个工作日之内便可申请并获得审批。
然而,鉴于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这类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是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是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两类人员均不被允许进行取保候审;
再者,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也不在取保候审的考虑范围内;
最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同样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