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危险驾驶罪涵盖了以下两种情况: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如下任一种违法行为的,将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2)酗酒后驾车的驾驶员;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业务,其所载乘客严重超出额定人数,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从业人员;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从业人员。对于上述第三和第四类行为导致事故后果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员应对直接责任负责,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惩罚。如前述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