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协助和教唆电信网络犯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的严厉惩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的刑事法律法规,那么他将会按照所涉及到的最严重的罪行进行定罪量刑。
然而,具体的判决时间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当协助和教唆电信网络犯罪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法律明确指出,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协助和教唆服务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3)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
(4)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和教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协助和教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5)被协助和教唆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