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主犯,其刑期需依照盗窃罪的法定标准进行裁量,最低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以下是具体说明: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从犯的涉案情节相对于主犯一般较轻,因此,对从犯的量刑应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此情况下,不应将从犯的刑罚与主犯的刑罚混为一谈。
2.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员,由于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苦而偶然实施盗窃行为的,或者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分得赃款或所得赃款极少的,可以不视为盗窃罪进行处理,如有必要,可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
3.需要注意的是,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通常可不视为犯罪处理;
然而,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也应对其与社会上作案的人员进行区分对待。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是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但尚未成年的青少年作案的;
(2)能够全额退还赃物和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赃款或者获得赃款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