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满足了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便可实施这一措施。《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给予取保候审的前提须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考虑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该人有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
其次,若此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再次,若此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