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案人员若满足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也可能被判刑期超过十年,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考虑批准其取保候审。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也可考虑批准其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