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单位本身并不符合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条件。因为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机构。但是,单位所属的财产确实可能被用作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换言之,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担任,单位无法成为此罪的主体。
2、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他们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较大,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涉案金额巨大,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