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已经取得了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的谅解,涉案人员仍有可能面临着被判刑的风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法定程序上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嫌疑人进行从宽处理的建议。而人民检察院则可以根据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交对嫌疑犯从宽处罚的意见。更为具体地说,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那么人民检察院甚至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以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从宽处罚。
然而,这种从轻处罚并非法定的从轻,而是基于酌情考量的从轻,具体的从轻幅度还需结合犯罪手段、犯罪目的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因此,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和解可以作为嫌疑人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但是并没有规定只要达成和解,就必然能够免于刑罚。实际上,只有当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时,才能适用不起诉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