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涉嫌非法拘禁罪进行判定时,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相关事实,判断标准包括:
首先,是否有违宪或不合法之行为,以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违法意图;
其次,待审决的案件中是否实际发生了非法拘禁行为,且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故意动机;
再次,是否出现了由非法拘禁行为直接导致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事实后果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