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人身相对自由,避免其危险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进一步损害或者阻碍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任何异常举止或不当行为,警方都有权立即将其重新拘留收押。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后的犯罪嫌疑人仍需接受司法程序的审判,除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认定其罪行轻微、情节显著轻微,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做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这一不起诉决定并无明确的期限规定。
因此,一般而言,除非案件性质极其轻微,检察院才会考虑不予起诉,否则绝大多数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终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