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受害者的近亲家属面临嫌疑人身陷囹圄之际,他们可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以应对此种困境:
首先,家属可通过拘留通知书详细了解受害者所涉及的具体罪名、关押所在地、案件主理部门及负责人员的名字及其所属单位等信息。同时,我们建议应立即寻求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受害者已经被刑事拘留或者被批准逮捕,那么只有律师才有权与其见面交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家属或朋友是无法直接探望受害者的,只能等到法庭开庭时才能有机会相见。在此期间,唯有委托律师方可进入看守所会见受害者或被告。
再次,律师可以深入看守所,了解受害者是否遭受过刑讯逼供、是否受到其他囚犯的欺凌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给予必要的帮助、了解案件涉及的罪名以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向家人朋友传达他们的关心和期望了解的信息、以及了解受害者在狱中的生活状况、代表受害者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最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员,必须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若受害者已被批准逮捕,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刑事拘留并非惩罚或制裁手段。若最终被判无罪释放,受害者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